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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實驗室認可製度的興起和意義
在過去的20年,根據專業化分工的需要,國際大型汽車整車製造商紛紛將其旗下的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剝離出去,整車製造商對汽車零部件的需要愈來愈多地依賴外部獨立的汽車零部件供應商,並對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方實驗室認可是在此變革過程中逐步形成,並通過取得權威機構的授權,為製造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檢查認證服務,例如深圳汽車電子實驗室,就已經通過了國家實驗室(CNAS)、美國實驗室認可協會(A2LA)、中國計量認證(CMA),並獲得了汽車電子的E-MARK授權,可為汽車零部件和車廠提供優質的檢測和認證服務,在汽車電子產品和車廠零部件, 車載等產品的電磁兼容測試和可靠性實驗,以及電磁防護測量等方麵具有顯著優勢。
AEMCLRP 主要針對的是對汽車電子電磁兼容實驗室認可,在 ISO/IEC 17025 的基礎上,明確了 AEMCLRP認可的範圍,主要是針對汽車電子 EMC 測試,增加了汽車電子相關的規範性引用文件、相關的術語和定義[6]。AEMCLRP 對實驗室的管理的學曆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於不符合學曆要求或進行人事變更的進行規定;明確要求在測試前應提交測試計劃,並獲得相應汽車廠商的批準,否者視為無效;明確了具體汽車電子測試方法,如CISPR25 的傳導發射,輻射發射等;此外在汽車電子EMC 測試方法中不要求提供不確定度的計算,測試管控係統及軟件需至少一年校準一次。測試前需完成係統軟件的升級,配備的正確進行檢測的檢測設備需要獲得AEMCLRP 委員會的批準等等。
雖然 AEMCLRP 已經終止了,但其影響深遠,這是首次以委員會的形式對汽車零部件第三方實驗室認可製度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為日後所有零部件第三方實驗室認可提供了依據。不同行業規範,例如輻射發射要滿足 CISPR25 的相關規定[8]。iLAC MRA 下的成員都有資格對實驗室進行評審,但具體由經授權方指定的成員進行實際執行,且人選變動需與福特直接溝通。實驗室機構評估報告需列明可同時進行的測試。如有額外的測試或能力確認,則需事先提供設備清單、測試設置圖表、測試照片、曆史表現、技術檢查等方麵信息;能力驗證需要在福特公司提供的具體指引下進行。樣品由福特公司準備或者使用已獲得福特公司批準的實驗室樣品,但實驗室需要提供該樣品的可重複性的證據和以往測試記錄。